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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恒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时间:2008-01-06 重庆恒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3月) 目 录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抓安全管理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为此,重庆恒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必须建立科学系统的安全组织机构体系,做到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工作程序明确有序,安全指令畅通无阻。
第一条 建立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核心,各分管领导(即副总经理)和各部门(室、项目部等)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组织网络。从总经理到每一位员工,从公司管理层到各部门、室,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所属各部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室、项目部等,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即副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室、项目部等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室、项目部等工作成员为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责任”的原则。公司主要领导(即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即副总经理)、各部门(室、项目部等)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分别负一、二、三级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即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室、项目部等)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所有人员均实行“一岗双责”。 第五条 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长是本小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组长是本小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协调、监管和安全管理直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样实行“一岗双责”,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一、 责任全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 宣传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并落到实处。 三、 组织制定全司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 制定考核各部门、室及项目部等单位的安全考核指标。 五、 对全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组织实施。 六、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检查全司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 发生重、特大事故,启动公司重(特)大事件集体研究处理制, 及时派员赶赴现场,依法积极善后.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职责一、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议,负责组织实施本小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基层点(线)、各用工(服务)单位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违章现象,督促整改不安全隐患。 三、 负责进行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并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高小组员工或派遣(承包)员工的安全素质。 五、 负责对小组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各用工、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的监督、监管和业务指导。严格查处重大违规、违章、违法的安全行为。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未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处理,对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教育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七、 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本小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三条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制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规章,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全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 经常督促检查第二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公司各部门、室及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落实安全生产方案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亲自或派员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抢救,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启动公司重(特)大事件集体研究处理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会,提出处理方案,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明确整改措施。 六、 负责向股东报告全司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条 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责任制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宣传并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全司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制定全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 三、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进行具体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办法和预防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 利用到用工、服务单位走访、开会等现场办公的机会,把安全生产工作一并宣讲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 五、 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重(特)大事件集体研究处理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会)。 六、 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所辖业务范围内(或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五条 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责任制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宣传并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 安排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所辖业务范围内(或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基础台帐并负责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三、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小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力配合、协助用工、服务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演练、知识竞赛等工作,并及时、全面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五、利用到用工、服务单位走访、开会等现场办公的机会,把安全生产工作一并宣讲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 六、 根据情况及时建议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七、参加重(特)大事件集体研究处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会),教育和处理事故责任人。 八、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所辖业务范围内(或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六条 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责任制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宣传并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具体负责执行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所辖业务范围内(或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工作计划,保证执行到位、落实到人。 三、建立健全相关基础台帐,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教育培训、宣传考试、会议记录、重要工作通知等,负责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归档备查。 四、认真执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业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业务必须服从安全”。 五、全力配合、协助用工、服务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演练、知识竞赛等工作,并及时、全面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六、利用到用工、服务单位现场开展业务工作的机会,宣传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知识等,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报告、纠正和督促整改。 七、参加重(特)大事件集体研究处理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协助教育和处理事故责任人。 八、对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小组,严禁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七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内部水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源、开关、各类电器、抽水、龙头、排风扇)、消防设施(主要是灭火器)以及其他物件(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日常维护和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履行安全生产巡查制,查出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归档备查。 五、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做到与其它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 六、听取和收集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益信息,为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及时做好安全工作的下情上达和上情下传工作。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坚持“业务必须安全、安全促进业务”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调动办公室人员积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收集各方面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信息并及时反馈,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 四、支持业务管理部门,抓好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 组织办公室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抓好部门内的安全工作。 六、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第九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安全生产资金台帐,根据办公室提供的采购计划准备安全生产经费,保证资金到位,进行采买工作,专款专用。 三、 做好财务帐簿、资金、保险柜、档案柜等实施设备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条 财务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 带头参加安全学习,会同公司其他领导教育员工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 四、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第十一条 社保部安全生产职责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搞好部门内安全防范设施的配备,认真保管好各种参保凭证,防止遗失和失盗。 三、组织社保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社保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组织社保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 带头参加安全学习,会同公司其他领导教育员工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 四、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第十三条 业务拓展支持部安全生产职责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坚持“业务必须安全、安全促进业务”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贯彻在业务拓展、支持的全过程中。 三、调动业务拓展、支持人员积极性,收集各方面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益信息并及时反馈,为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 四、组织业务拓展、支持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抓好部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 业务拓展支持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参与重(特)大事件集体研究处理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带头参加安全学习,会同公司其他领导教育员工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 四、组织业务拓展、支持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五、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第一条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办公室安全管理 1、办公室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办公经营场所(含公司自有出租房屋、租赁使用的库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门窗、建筑物裂痕等安全隐患时,会同有关人员一起查看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随时注意情况变化,并督促修理整改,同步做好相关记录。 2、办公经营场所(包括过道走廊)及房屋内的水、电、消防等设施(备),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管理和监督工作。严禁在办公场所私自插电使用小电器、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纸张等;严禁在过道走廊、配电箱等重点地方(部位)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倾倒生活垃圾。 4. 公司自有房屋出租的,应与租赁户签订《住房出租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其承担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的结构;严禁在墙上打槽穿洞;严禁违章搭接电线;严禁偷电和破坏电气设施等。 5、严禁从楼上向外抛物、倒垃圾、倒水、吐痰等危险行为,临窗阳台严禁放置花钵和其他物品。 6.确保用水安全卫生,定期清洗饮水机、打水壶等;库房、机房等场所要随时保持干净通风,要有防护网等安全设施,防止老鼠窜入造成电线短路或财产损失。 1、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办公经营场所综合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妥善保存。 2、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好隐患登记、建档工作,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节假日办公室安全巡查制(要求) 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消除公司节假日放假期间的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巡查要求。 1、节假日放假前最后工作日,待公司工作人员全部离开工作岗位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全面检查公司电源、水源、门窗等关闭情况。确保每个工作岗位上的电脑关闭、拔出电源插头、关闭窗户预留10厘米以内缝隙确保通风。 2、网管根据要求关闭公司服务器,同时注意公司机房的通风、防水工作。 3、公司清洁工在做完办公室清洁后,必须关闭除鱼鱼缸外的所有电源,关闭公司自来水总阀,反锁好公司的每一道大门。 4、在国庆、春节等长假期间,办公室以值班表的形式,安排分管领导对节假日放假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巡查内容: (1)公司大门关闭是否正常。 (2)办公室门窗关闭是否符合要求。 (3)办公室水源是否关闭,除鱼缸外的电源是否关闭(鱼缸包括大办公室鱼缸和总经理办公室鱼缸,下同)。 (4)鱼缸充氧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鱼缸水位是否符合要求,鱼的存活情况,适当投放鱼食。 5、巡查人员完成巡查工作后,向办公室通报巡查情况,巡查中如遇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同时做好处理措施,积极处置。 第二条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员工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我司及用工、服务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员工(含新进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接受进行我司安排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统一考核,此项工作与入职见面会、续签劳动合同同步进行,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三、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严禁冒险、疲劳作业。 四、根据各用工、服务单位的实际安全要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 五、工作(操作)前,根据各自的岗位安全生产要求应认真检查与自已岗位相关的设备和工作场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六、对岗位(工种)需持证上岗(操作)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员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八、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现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后,撤离生产现场。 九、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做。工作现场不准打闹、闲谈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 十、行人要走指信道,注意警示标志;横穿公路时要当心,使用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十一、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并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 第三条 劳动防护制度一、员工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熟悉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对放弃、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应及时强行纠正,对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甚至辞退,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防护用具使用后,要按照国家环保要求集中清洗处理;对被剧毒、放射性、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具应分别清洗、消毒。 第四条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一、自觉参加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贯彻执行我司及用工、服务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自身安全意识。 二、应自觉遵纪守法,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驾驶车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服从安全、交管等有权单位和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三、按时参加我司或用工、服务单位定期组织的驾驶员安全生产学习、事故教育、专题安全教育会,以及运管、交警、安监等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参加各类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考试。 四、严格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及其它违章违纪违规行为,做好安全驾驶工作。 五、搞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车辆的例保检查,特别是转向、制动、传动等系统的检查,随时保持良好车况运行。 六、禁止驾驶安全部位机件存在隐患或故障的车辆,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维修或报告;禁止在驾驶车辆运行途中接、拨手机及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七、禁止酒后、醉酒后以及严重睡眠不足、过度疲劳驾驶车辆;未经批准,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出车。 八、注意天气和道路变化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通过危险路段,严禁冒险蛮干。 九、 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正确处理突发情况。若发生安全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和安全人员处理事故,禁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破坏现场、逃逸等行为,自觉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十、加强政治修养、注重职业道德,做好安全文明行车,提高服务质量,达到安全有效。 第五条 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带电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带电作业的人员和场所。 三、人员资质:从事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定期进行资格复审和技能培训,确保人员具备持续的专业能力。 五、现场勘察: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包括带电设备的状况、环境条件等。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作业许可:进行带电作业必须获得书面的作业许可,明确作业的时间、范围和安全要求。作业许可应由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审批。 七、个人防护: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绝缘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服、绝缘鞋等。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用具的绝缘性能。 八、工具设备: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必须经过绝缘检测和检验,确保其绝缘性能良好。定期对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 九、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带电作业操作规程,包括作业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十、监护制度:带电作业必须设置专门的监护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十一、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带电作业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如触电事故、设备故障等。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安全培训:定期对带电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新入职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带电作业。 十三、作业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对带电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十四、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十五、记录与档案:对带电作业的相关记录进行保存,包括作业许可、勘察记录、操作记录、检测报告等。建立个人和设备的档案,记录培训、体检、检测等信息。 第六条 登高作业管理规定一、人员培训与资质:所有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登高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定期进行复训和技能更新,确保员工具备登高作业的必要技能和知识。新员工在独立进行登高作业前,需由经验丰富的员工进行现场指导。 二、作业前准备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评估作业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检查登高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无损,符合安全标准。提前了解作业现场的环境和天气条件,如遇恶劣天气,应暂停作业。 三、个人防护装备: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头盔等个人防护装备。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 四、登高工具与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登高工具,如脚手架、梯子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严禁使用损坏或不稳定的登高工具。 五、作业过程管理:作业时,至少有一名监护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作业安全。登高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违规操作。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周边环境,避免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 六、安全监督与检查:企业应定期对登高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八、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登高作业事故后,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形成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有效方法,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因此,建立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显得非常重要。 第二条 为全面贯彻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法律要求,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结合我司生产经营特点,从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等方面形成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 |